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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必須出示本校學生證或手冊以作借書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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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證或手冊不得轉借他人使用。如有違反,將被禁止使用圖書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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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內嚴禁飲食、嬉戲、高聲談論或擅自搬移傢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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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保持圖書館清潔,不得亂拋垃圾或紙屑,亦不得攜帶飲品或食物進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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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修課之同學,必須遵從圖書館主任之安排,否則送交訓輔組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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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每次可借出物品共四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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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出的物品須於一星期內歸還,如無他人預約,可於網上或親身到圖書館續借一次(一星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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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還書者須每天罰款一元,嚴重者將不能享用圖書館服務,並將送交訓輔組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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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出物品如有遺失或損壞,概由借出學生負責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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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可於學校內聯網搜索所需書籍,如所需書籍經已借出,學生可自行於校內的電腦系統辦理預約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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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刊閱後須放回書車或指定位置,以便圖書館管理員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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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可使用圖書館電腦進行網上學習,但嚴禁在圖書館內玩網上遊戲、聊天室、瀏覽不良網頁或安裝任何軟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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攜來書包應放置在指定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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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管理員有權檢查學生的書包。未經辦妥借用手續而私自帶走圖書館任何物品的同學,將作偷竊行為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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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於開放時間內提供影印服務,學生須按章繳付影印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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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使用電腦,請先於借還處利用學生證辦理登記手續。電腦列印服務只於午息及放學後提供,學生須按章繳付列印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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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可於適當時間內將圖書館規則作出修改,以保持圖書館之服務水準及加強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