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校文件
學生文件申請程序
1.

目的

為加強對學生升學及就業的支援,制定各項學生文件申請程序,提昇行政效率,配合學生不同的升學及就業需要。

   
2. 

學生文件申請

校友或在校生擬申請在學證明/推薦信/重印文件(如在學證明、成績表、推薦信或SLP等),可於學校網頁下載有關申請表格,填妥後可親自交回或傳真至本校校務處。

  2.1 在學證明(沒有老師評語)
  2.2 推薦信(有老師評語)
  2.3 重印文件(如在學證明、成績表、推薦信或SLP等)
  2.4 其他
   
3. 

學生文件申請所需時間

除聖誕假期、農曆新年假期、復活節假期及暑假外,收到申請表後

  3.1 在學證明(沒有老師評語)及重印文件需最少三個工作天。
  3.2 推薦信(有老師評語)需最少七個工作天。
   
4.

領取學生文件

文件備妥及簽署後,校務處預備影印本及電子副本。校務處把

  4.1  正本
    4.1.1 通知學生到校領取,如屬重印文件,每份收取行政費用$10。
    4.1.2 若由他人代領,應附以授權書及代領人身份證副本。
    4.1.3 學生若要求把記錄郵寄至指定地址,包括平郵或掛號寄本地、中國或海外,郵費由申請人支付
  4.2

影印本

 存入學生個人檔案 。